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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的羊头VS经济的狗肉


  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,从滴滴优步,到共享单车、共享房屋,共享的概念也越来越热。从共享知识、云计算服务,到共享雨伞、共享充电宝,共享的内容越来越丰富。但是,越来越多挂了“共享”的互联网羊头,只不过是在卖传统经济视角下的“狗肉”一些学者直言不讳:现在流行的“中国式共享经济”,其实是“以重新生产或购置新资源用于出租的商业模式”。如果共享经济的概念仅仅是一种“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高效出租业务”,那么基本上不会催生新需求,而且反而会拉动一波没有新需求的新供给:去生产那些用于被出租的物品。
    而且为了引诱那些本来不想租的人去租,开始补贴大战,无论很早以前的滴滴优步,到现在几乎免费的共享单车,都是必然结果。所以,这样的所谓共享经济事实上是在做一个“加速贬值市场”,对经济有百害而无一益。
    无论从供给还是从低频用户角度看,如何把共享经济形成冷启动,是最难的问题,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供给,一个增量市场,在传统体系里是没有的。正如同创伟业投资总监胡庆平所言:今天的热点不一定是明天的爆点。无论是投资人还是创业者,更多应该选择稳定的方向,扎扎实实做好场景。从投资的角度来说,我还是一句话:非常密切的关注,审慎地研究。最后,大家要注意价值回归,因为所有的估值最后都是以业绩为导向的,需要核算的。
    中国共享经济发展速度让世界钦羡。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《2016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》显示,去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39450亿元,增长率为76.4%。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预测,未来几年,中国共享经济将保持年均40%左右的速度增长,到2020年交易规模将占 GDP比重10%以上。
     从社会运行和管理角度而言,共享所带来的问题远多于它所解决的问题。共享热潮的繁荣之下,不妨冷静思辨。
  共享经济VS.租赁经济共享经济从共享单车开始,由平台方统一采购,统一安排,依使用时间或用量出租给个人使用。“共享模式其实有两种(C2C和B2C)。最早大家理想化的可能是C2C,但C2C没法避免一个标准化的问题,很非标。由于这一方面的原因最终效率不会高,而且C2C之间沟通成本非常高,所以我们现在是比较看好B2C的模式。”熊猫资本合伙人毛圣博说。
    作为摩拜单车的早期投资方,熊猫资本把共享经济分为了两个阶段:传统上认为,共享经济就是整合线下的物品或服务者,以较低的价格提供商品或服务,同时让闲置的商品和时间创造收益。需求方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,而是通过租、借等共享的方式使用物品。
   Uber、Airbnb等C2C共享模型是当前人们所理解的最为普遍的共享经济类型,也即共享经济1.0模型。
    共享经济1.0模型的特征有三:高频需求、相对标准、需求缺口。其局限在于:一是服务品质不恒定,用户在体验上有很大问题;二是传统C2C共享实质上没有完成成本结构的优化;三是C端的供给不可持续。
    熊猫资本认为,共享1.O模式创造的最重要的一个价值是在填补需求缺口的同时,降低了原所有者的保有成本。但新的价值并没有被创造,用户原本应当承担的部分并无大变。在共享经济2.0模式下,用户不再承担保有成本,而是由B端提供优秀的产品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。
    B2C模式有两大优点:一是产品的标准化,带来更大的网络效应。网络效应指的是随着用户规模的扩大,产品价值得到自然提升。由B端提供的标准化产品理论上会比C2C更容易产生网络效应,随着产品投放规模越大,成本越低,网络效应也越强。
    二是去除人的因素。人的服务很难标准化,同时人的服务成本也是共享模型中不可忽视的。在B2C模型中,B端提供的产品如果是能够去除人的因素,想必会创造更高效的价值。
    做共享还是做租赁?ofo早期投资人金沙江创投合伙人朱啸虎的观点是,  “资产比较轻的,像自行车和充电宝,完全可以做B2C。做B2C的好处是很显然的,速度快,可以控制供应链。如果它的产品符合标准化,可以一下子铺下去。ofo一辆自行车的造价是两三百块钱,我投一百万辆,也就两三亿人民币,这个成本对于风险投资完全可以接受。所以资产轻的,我更喜欢做B2C。即使大家叫它租赁生意,就叫好了,我们无所谓。关键能把市场占领住,这是唯一的要点。”
    “现在还有很多人说不要拘泥于概念,把共享单车、充电宝美其名日为共享经济的2.0版。那反问一句希尔顿酒店向外出租房间算不算共享经济呢?他们跟单车和充电宝一样,可也都是通过B2C短时出租使用权,收取租金。所以我们成年人就不要玩儿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了。”在松禾远望基金合伙人田鸿飞看来,通过商业价值本质,共享和租赁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,并从平台、业务模型、资产、网络效应和市场趋势这5个维度对两者进行了对比:
    从平台角度看,共享经济需要一个链接两端,为双方提供撮合、交易服务的平台。平台赚取的是服务费、中介费,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收入。
    租赁业务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,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,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。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APP或其他流量入口,出租物品的使用权,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。更多精彩内容订阅首席财务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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